正確作法: 
  1,保留收據,"七天內",拿健保IC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;
 2,若是時間不允許,沒關係,保留收據,"六個月內",到健保局各區處,辦    
   理退費; 

     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,一但忘了帶健保卡,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,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,超過七天,很多人就會摸摸 鼻子自己認ㄌ..以為那些自墊費用,就這麼一去不回頭,其實,健保有一
項規定,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,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,以及原本
沒有投保,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,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,並
填寫”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”,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
回自墊費用了,(申請書見附檔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http://www.nhi.gov.tw/04personal/personal_8.htm 
健保局真的很奸詐..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,所以大家
也都只知道這個..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請大家告訴大家吧~ 自身權益要懂得保衛啊 !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有空大家可以多逛逛健保局網站..就有很多意外的"驚喜"~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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